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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三部委关于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点评

来源:平安证券 作者:刘英华 2010-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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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通知属于国十条的细化,首次明确利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实家庭房产情况,有利于真正实现认房不认贷、认家庭不认个人的房贷政策;通知明确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通过住房登记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通知统一了执行标准,使商业银行执行二套房贷有了统一的标准,操作性强,较好的规范了政策执行,范围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房价过高地区。

我们认为异地购房部分相对国十条有所弱化,但也更具长期性,由于中国人口的流动性高,政策避免了一定程度的误伤;改变了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第二套房贷的政策,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我们认为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

没有明确哪些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供应紧张的地区,具体执行过正中商业银行具备一定的灵活调控空间;

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实家庭房产情况目前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认房不认贷的政策目前还只能在单一城市实现;

未能对国十条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政策进行具体细化。

我们认为目前的政策动向在强化房地产调控预期;目前政府强调:加快经济转型;

加大保障房供地、580万套保障房建设,为确保保障房建设有效执行,住建部与地方政府签订了责任书;今年拟投入7000亿元,加快高铁建设;上述政策动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今年房地产调控对经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表明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可能带来的负面经济影响有较充分准备。

我们认为通知规定进一步说明此次房地产调控已进入深水区,依然坚持09年12月以来的观点,认为09年下半年以来的价格暴涨是饮鸩止渴式的,不具备持续的基础,对房地产行业长远发展有害,此次宏观调控是属于治病救人的手术阵痛,中长期仍然看好行业发展,看好高周转和低土地成本的企业在未来的表现,短期内考虑调控带来的市场阵痛,维持对行业的“中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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