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教育行业:2018教育行业周报第45期北京市发布《实施意见》,关注变与不变

来源:国金证券 作者:吴劲草 2018-1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投资建议

本周,国金教育指数涨跌幅-4.04%,上证指数0.34%,深证成指0.59%,创业板指1.58%,传媒指数(中信)-0.12%,餐饮旅游(中信)1.02%,沪深300指数0.93%。

年初至今,国金教育指数涨跌幅-32.58%,上证指数-22.70%,深证成指-31.28%,创业板指-24.88%,传媒指数(中信)-36.26%,餐饮旅游(中信)-9.25%,沪深300指数-22.38%。

行业点评

11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办法》,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这是新民促法2017年9月正式实行后,全国第25个省级单位发布的《实施意见》,是民促法送审稿2018年8月发布后第2个《实施意见》,是幼儿园政策2018年11月发布后第1个《实施意见》,北京市《实施意见》中的变或者不变是关注的重点。

北京市明确现有民办学校3-5年过渡期要求,与已公布的其他省份的规定差异不大。过渡期内现有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前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暂且不需要做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选择。《登记办法》对现有民办学校登记做出以下规定:实施学前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民办学校,2019年9月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实施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学校,2020年9月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2021年9月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对应过渡期分别为3/4/5年。在审批机关收到学校书面申请后,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分类登记。

北京市对于收费和终止时补偿奖励的规定细化。①《实施意见》中规定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合同等方式约定收费标准。此前大多数省份设置为对于部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采用市场化改革试点的方式推进,其中有6个地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北京市的收费市场化开放程度较高。之前仅有6个地方单独提到了幼儿园,北京市对于民办普惠幼儿园的强调,体现政府对于幼儿园实行普惠的坚定态度。②此前各省级《实施意见》均提到,现有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时按照规定应从学校依法清偿后的剩余财产中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但大多并未细化,北京市《登记办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给予出资者相应补偿或奖励的数额不应超过2017年8月31 日时学校法人名下的净资产扣除国有资产、社会捐赠之后的数额30%。,其中出资者已获得合理回报的,应再做相应扣除。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北京市的《实施意见》和《分类登记》增量信息并不多,并未针对送审稿添加条目,关于过渡期的设置与其他省市差异不大,收费规定中对于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了重点关注,退出时补偿和奖励的规定有所细化,地方政府对于民办教育仍然是鼓励态度,未来民办教育依然会成为学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地方政府多渠道的支持。

推荐标的:百洋股份,科斯伍德,新高教集团,希望教育,中教控股

风险提示: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存不确定性;民促法细则未完全落实。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百洋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