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4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1.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拟采取的整合和管控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2.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请申请人进一步披露龙江银行最新财务状况、不良贷款比率、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等指标及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市场法评估中流动性折扣、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控制权溢价等主要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其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