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6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中药科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昆明生达、梁河制药、望子隆药业、锦华药业、红云制药、红云有限、飞云岭药业等公司均从事或经营范围中包括中西成药的生产及自产药品的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的上述7家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依据是否充分;(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8年6月出具的《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函》拟采取的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可操作性;(3)上述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拥有共同客户、共同供应商、共同销售渠道或销售人员的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或侵占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如何防止或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损害发行人利益。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为8.10亿元,占总资产的14.57%,主要为冰轮香港收购顿汉布什控股的商誉。2017年末发行人对顿汉布什控股商誉减值测试选取预期收入增长率8%、预期毛利率32.59%、折现率10.33%作为测算依据。2018年上半年,顿汉布什控股收入同比下降3.9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7.02%。2018年上半年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均低于上述减值测试使用的毛利率参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冰轮香港2017年业绩较2016年大幅下滑且低于承诺利润的原因,冰轮香港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相关风险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2)2017年末对顿汉布什控股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参数选择是否合理、谨慎。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