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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亿补偿款拖了大半年还没兑现,斯太尔(6.070, 0.06, 1.00%)(000760)控股股东、实控人终于收到深交所的处分。昨日晚间,斯太尔公告称,深交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英达钢构”)及实际控制人冯文杰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公司已及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传达。
经查,斯太尔控股股东英达钢构及斯太尔实际控制人、英达钢构控股股东冯文杰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15年6月,斯太尔与英达钢构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英达钢构承诺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若未实现承诺利润数,英达钢构以现金形式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2016年度扣非净利润为12324万元,与英达钢构承诺利润数差额为48676万元,触发了英达钢构的2016年度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利润补偿协议》,斯太尔于2017年5月12日向英达钢构发出业绩补偿的书面通知,要求英达钢构需在规定期限内 (2017年6月11日前)将48676万元全额支付给斯太尔。但截至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英达钢构仍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英达钢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冯文杰作为英达钢构控股股东、斯太尔实际控制人,也违反了相关规定规定,对英达钢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为此,深交所所作出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文杰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事实上,早在2017年9月,斯太尔就因未收到业绩补偿款欲起诉控股股东,目前公司已就此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