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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点评:节奏适度放缓,终极目标不变

来源:光大证券 作者:殷中枢,王威 2018-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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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18 年9 月27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文正式发布。《方案》中明确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的空气质量目标以及各方面主要任务。

节奏适度放缓,终极目标不变 和8 月初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方案》在多个方面体现出了一定程度的边际放松:空气质量目标的PM2.5 约束从5%下调至3%;将雄安新区调整出实施范围;钢铁行业其他生产工序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由150mg/m3 调整为200 mg/m3;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推迟等。但是上述调整并不会改变蓝天保卫战的终极目标,只是在节奏上的适度放缓,同时增强治理的自主和科学性。

以气定改,有序推进 《方案》中明确,“2+26”城市需在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基础上,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在2018 年10 月底前完成煤替代362 万户, 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完成替代要求与2017 年相比有所减少, 而山东、河南等地完成替代要求则显著增加。假设煤改气与煤改电完成比例为7:3,则2018 年煤改气计划完成户数约为250 万户,在我国今年天然气供需形势仍偏紧的情况下,煤改气推进工作更加科学有序。

钢铁产能淘汰力度不减,焦炭产能淘汰加速

《方案》中要求2018 年钢铁产能共压减退出1580 万吨(河北1000、山西225、山东355),与2017 年相比总量略有降低(2017 年要求压减退出1745 万吨),但范围进一步扩大。《方案》同时要求“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 的目标, 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焦炭产能淘汰进一步加速。

限产情况需持续关注

《方案》中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我们早在2018 年2 月26 日的《河南省2018 年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试点超低排放,实行差别限产》报告中便提出,未来我国工业企业将从全面限产到有差别限产,限产分行业、分区域趋势将尤为明显,本次《方案》更是印证了我们的观点。同时,《方案》中将限产指标下放至各省市,错峰生产仍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最有效手段,各地方政府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环保任务,京津冀地区限产的具体情况需持续关注。

风险分析: 政策发布时间及标准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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