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公募基金“进”新三板仍需细则铺路(证券日报2018年06月27日)
近日,央行、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其中提到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提升新三板市场功能。推动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
此次五部门发布的《意见》要求推动公募基金进入新三板,表明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已纳入监管层的深化改革体系,并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和支持。在此之前,公募基金入市新三板作为前提条件早有安排,2015年11月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挂牌证券的指引,支持封闭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证券。
上周新三板成指(899001)收于1018.91点,环比上涨1.17%;新三板做市(899002)收于845.91点,环比上涨0.02%。日平均成交额(协议和竞价合计)为4.29亿元,较前一交易周增加1.08亿元。新增0家做市转让企业。
从成交情况看,上周做市转让企业和竞价转让企业分别成交11,890.71万股和22,914.18万股,做市转让环比增加7.26%,竞价转让环比下降16.13%;做市转让企业和竞价转让企业分别成交金额3.59亿元和9.24亿元,做市转让环比上升0.93%,竞价转让环比下降21.50%。
上周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2家。目前,新三板总挂牌企业家数达到11,261家(截至2018年7月1日),其中做市转让企业数达1,258家,协议转让企业数达9,985家。
按行业板块划分,一周涨幅前三名依次是电信业务板块7.82%、工业板块1.76%和能源板块1.64%;下跌板块为非日常生活消费品板块-0.56%和金融板块-0.54%,市场总体处于震荡调整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