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新三板完善交易制度五类事项可线下协议转让(证券时报2018年06月04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结算公司近日联合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业务暂行办法》,明确五种特定事项将通过线下渠道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
这五种特定事项包括:与挂牌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股份转让,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挂牌公司,股东间履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条款,以及行政划转挂牌公司股份。
关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价格,《暂行办法》约定,股份转让双方可以就转让价格进行协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该股票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转让协议签署日该股票无收盘价的,应当以最近一次发行价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格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为参考,合理确定转让价格。
针对此类不宜通过或无法通过交易系统完成的协议转让需求,给市场相关主体提供适宜的实现途径,一方面可以支持企业合理的资本运作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相关转让行为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冲击,有利于维护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上周新三板成指(899001)收于1034.40点,环比下跌0.20%;新三板做市(899002)收于871.58点,环比上涨0.92%。日平均成交额(协议和竞价合计)为3.06亿元,较前一交易周减少0.83亿元。新增1家做市转让企业。
从成交情况看,上周做市转让企业和竞价转让企业分别成交15,613.06万股和26,125.03万股,做市转让环比下降6.76%,竞价转让环比下降31.11%;做市转让企业和竞价转让企业分别成交金额4.59亿元和10.71亿元,做市转让环比下降6.76%,竞价转让环比下降31.11%。
上周新三板新增挂牌企业5家。目前,新三板总挂牌企业家数达到11,311家(截至2018年6月3日),其中做市转让企业数达1,278家,协议转让企业数达10,033家。
按行业板块划分,一周涨幅前三名依次是能源板块2.15%、电信业务板块1.72%和医疗保健板块1.13%;下跌板块为原材料板块1.29%、信息技术板块-0.68%和金融板块-0.65%,市场总体处于震荡调整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