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鱼与熊掌要兼得
2013年是中国普惠金融的开局之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将普惠金融概念写入党的决议之中。2015年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普惠金融上升至国家战略。此后在多层次政策的护航下,中国的普惠金融开始驶入快车道。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作为普惠金融的先锋军和骨干力量,得到了更多的政策倾斜。这些政策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流向了各类银行;
央行第一档定向降准可惠及绝大多数银行,部分小行可享受第二档优惠;
税收优惠在免征对象、免征标的和免征额度方面实现了“三个扩大”;
国家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在政策的春风下,普惠金融为银行业务转型提供了一片“蓝海”,若将全球60个新兴市场尚未享受金融服务的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纳入金融服务范围,预计中国银行业2020年收入可增长634亿美元。
目前的普惠金融市场大致可以分为“三农”业务和小微贷款业务两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行、邮储银行以及村镇银行是“三农”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而小微贷款方面,国有五大行放贷比例稳居第一,从增速上看农商行近三年开始发力。
这些银行做得怎么样呢?我们分别选取了某银行和股份行为样本进行分析。
得到的结论是:
近年某银行服务“三农”信贷状况持续改善,但是财务状况方面具有“高风险,高成本,低利润”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 “三农”业务本身具有弱质性,银行应该加大“三农”业务的独立性;
股份行从2012年开始聚焦小微贷款,但随后资产质量迅速恶化,不良率攀升,因此从2014年纷纷淡化小微贷业务。小微贷款引起的高不良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易受到外部环境的拖累、小微贷成本普遍高,放大企业经营风险,不利于资产质量、缺少专门的风控体系等原因。
最后我们以国外微型金融经营模式为借鉴,主要分析了孟加拉的“乡村银行”,认为我国也应在银行内部建立普惠金融专职机构,实现专业化运营;并学习国外著名的小额信贷机构,用小组担保等方式弥补抵押担保的不足。
风险提示:监管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