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光线传媒3月11日发布公告,将其持有的新丽传媒27.64%股权以33.17亿元转让给林芝腾讯,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丽传媒股份。
点评:
1、光线传媒4倍价格转让新丽股权,大幅增厚公司利润。根据光线传媒公告,2013年10月25日光线传媒以自有资金8.29亿元收购新丽传媒27.64%股份;此次交易中光线传媒以超4倍价格(33.17亿元)转让这一资产,本次交易预计获得投资收益22.66亿元(未扣除所得税),将大幅增厚其2018年利润,且为光线传媒提供较好现金流。
2、新丽传媒获较高估值,验证精品剧行业高景气度。新丽传媒为国内知名的电视剧制作公司,曾出品《我的前半生》、《白鹿原》、《如懿传》、《虎妈猫爸》等多部优质电视剧作品及《煎饼侠》、《夏洛特烦恼》、《羞羞的铁拳》等多部高票房电影。根据此次交易对价,其整体估值约为120亿,对应其2017年净利润3.49亿元PE为34.3倍,若未来上市估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根据唐德影视、慈文传媒、鹿港文化等精品剧上市公司市值对应2018年PE仅为20倍左右,投资机会明显。此次交易新丽传媒获较高估值,充分体现一级市场投资者对精品剧公司的高关注度,验证电视剧行业的高景气度,精品内容制作公司投资机会显著。
推荐光线传媒及精品剧标的唐德影视、慈文传媒、鹿港文化、骅威文化。
风险提示:政策监管趋严等因素导致电视剧项目发行低于预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