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新规》的发布及实施,主要目的是规范场内股票质押的“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质押率”等四大方面。具体来看:1)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且停止小额股票质押业务(首次融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2)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3)严控股票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且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接受单只股票质押比例不得超过30%、);4)限制质押率,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A股几乎“无股不押”,股票质押总体规模达5.61万亿(占A股总市值的9.78%),行业分布集中在医药、地产、化工和传媒等,个股质押比例大都低于10%。1)截止2月9日,A股中有3469只股票仍存在股票质押,占A股数量的99.4%,由此可见A股几乎“无股不押”;2)在5.61万亿的股票质押总规模当中,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医药、地产、化工、传媒,质押市值分别为5995亿、4465亿、3948亿、3728亿,占比分别为10.69%、7.06%、7.04%、6.65%;3)从个股质押比例分布来看,目前A股中质押比例低于10%的股票最多,共有1705只,占比为49.15%;质押比例超过的有695只,占比为20.03%。质押比例超过50%的有126只,占比为3.63%。
《新规》的出台表明监管层延续金融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的监管方向。其实施将带来四大方面的影响。1)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规模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一方面,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被禁止;另一方面,对质押比例和质押率的限制也将缩减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融资规模;2)通过股票质押加杠杆买入股票的模式难以为继。新规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用于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并且禁止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通过股票质押进行融资;3)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的规定将导致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无法进行新的质押融资,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4)由于目前沪深两市平均质押率稳定在40%左右,因此新规中关于质押率不得超过60%的规定只对少数个股质押业务有一定影响,但整体影响或有限。
由于《新规》的实施采取新老划断的原则,并且存量业务中受《新规》影响的规模不大,加上监管层与市场积极沟通等。预计《新规》3月实施对市场的冲击有限,市场对其担忧将有所缓解。一方面,目前沪深两市质押比例主要集中在10%以下,超过50%的公司有126家,占比仅为3.63%;另一方面,沪深两市平均质押率稳定在40%左右,“质押率不得超过60%”的规定整体影响或不大。此外,2月3日,在沪深交易所最近联合举办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上,监管层明确了《新规》中的十大重点问题,分别就“违约处置、到期处理、业务细则、过渡办法”等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讲解,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市场对于《新规》的担忧。
风险提示:股票质押平仓风险,海外黑天鹅事件(政治风险、主权评级下调等)、政策监管(金融去杠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