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出台,总投资规模较征求意见增加31%。《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2518亿元,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699亿元,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258亿元,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84元,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41亿元,垃圾分类工程投资94亿元,监管体系建设投资42亿元。《规划》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目标下调,不再设置具体比率指标,规划整体重心向垃圾焚烧、填埋倾斜;但总投资规模增加31%,体现了国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视程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空间进一步上调。
2、《“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出台,再生水生产能力目标较征求意见上调15%。《规划》提出,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到20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地级以上市90%),污水管网规模达到42万公里(增幅42%)。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总投资约5644亿元,其中新增污水管网2135亿元,新增污水处理设施1506亿元,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432亿元,新增污泥无害化设施294亿元,新增再生水生产设施158亿元。《规划》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地级以下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目标由90%降为75%,污水管网规模、污水处理能力、污泥无害化能力目标小幅下调,总投资规模小幅下调3%,再生水生产能力目标上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