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成为“股红”已经有些时日了。因为提交1001项奇葩议案,ST慧球将其不光彩的“股红”身份推向了极致。上交所对ST慧球的监管函中使用了“儿戏”一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则称该公司丧失了上市公司诚实信用的行为底线。作为A股市场的一朵奇葩,此处我们不再描述ST慧球的种种“事迹”,仅就退市制度做一些探讨。
A股市场上的退市制度建设是曲折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这类股票称为ST股。该制度就是ST制度。之后,又出现了*ST,意为退市预警。
ST股票被各家券商定义为概念股之一,且其中不乏“乌鸡变凤凰”的案例。目前A股市场上共有72只ST股票,绝大部分都是*ST。
1999年7月9日起,沪深交易所推出了“PT”制度,意为特别转让,旨在为暂停上市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2002年2月25日,深沪交易所取消了PT制度。
2001年,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正式登场。当年2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之后又于2001年11月30日在原有办法基础上加以修订。
时隔13年后的2014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对退市制度进行改革,核心改革措施有两个,一是增加“主动退市”情形,二是确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这次退市制度改革优化了此前上市公司退市的主要指标,由之前的仅考量盈利指标增加了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项措施。
据《证券日报》报道,自15年前PT水仙首开依法退市之门后,在市场大幅扩容的同时,退市公司却日渐稀少,近8年来只有8家。这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6%左右的退市率有较大差距。
去年12月27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出席首届人民财经高峰论坛时表示,“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有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增强市场活力。”
有专业人士据此预测,2017年退市制度或将会有新的动向、新的突破。
笔者以为,退市制度的深化改革不妨从取消ST制度开始,上市公司经营层面的事情只要是合规合法的,监管层不再过多关注,由投资者对其投资价值自主进行判断;同时,细化强制退市细则,一旦发现哪些上市公司涉及违规违法行为,即刻暂停交易进行全方位调查,一经查实立马退至新三板。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初具规模,已经具备了强化退市制度的基础。换句话说,严惩害群之马,就是对踏实做实业的上市公司的褒奖,就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股红”ST慧球,也许会成为退市制度深化改革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