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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新三板私募做市初定六大安排业界望眼欲穿(证券时报,2016年10月26日)股转公司有关部门近日向部分券商下发《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技术方案座谈会会议纪要》,初步明确了在“私募做市业务组织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做市资金来源、库存股范围及获取方式、结算券商职责分工”等方面的六项差异化安排。
《纪要》强调,私募做市商应使用自有资金而非受托管理的客户资金进行做市;做市标的不得为其自营投资股票,或者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直接或间接持股百分之十以上的股票。关于库存股的获取方式,除现行3种做市库存股票获取方式外,私募做市商还可通过挂牌前股权投资等方式取得库存股。业内人士透露,最终正式文件最快下月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