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保险行业:保险产品新规落地,回归并加强保障,平稳过渡

来源:中银国际证券 作者:魏涛 2016-09-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对个人定期寿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护理产品的死亡(护理)保险金额,按照投保年度的不同阶段,作出了最低限制规定,即风险保额不得低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20%-60%,对产品提出了更高的风险保障要求,同时也抑制了保险产品异化为短期理财的特性。

2、将万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的上限由3.5%下调至3%,并规定“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上限的产品需要经监管部门审批(与备案产品不同,审批的产品不能在审批通过前销售),一方面压低了负债成本,另一方面从监管层面控制了高定价利率万能险的规模。

3、对于部分公司通过“保单贷款”形式规避“中短存续期产品”规定的现象,此次明确了贷款比例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并规定不得使用信用卡进行相关操作、避免单纯套利现象。

4、进一步强化《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的“实质性”管理,2017年起将投连险和变额年金、及相关附加险也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的监管范围,并明确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不得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5、中短存续期产品额度继续沿用之前规定,即“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并没有强化至之前传闻中的“投入资本的两倍”,给了相关公司较为缓和的过渡条件;同时也在总量上规定了自2021年1月1日起“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6、强化保险产品的回溯,加强产品假设与实际情况偏差的管理;针对目前保险市场产品同质性强且冗繁的现状,建立了保险产品的退出机制,规范保险市场、提升产品效率。

中银证券观点:

1、在“三步走”的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市场活力涌现、保费增长明显,但部分公司的产品存在着过度强调理财、而较大偏离保险保障本质的情况,且资金运用的方式不完全符合保险稳定性、长期性的特征,存在着流动性隐患;此类现象与近年来监管部门的“回归保险本质”的导向存在偏差,并对保险以外的相关行业产生了影响、引发了多方的关注,改革中的及时跟踪与调整对于行业的长期发展有积极作用。

2、中短期来看,大型寿险公司价值转型、重期交重个险的布局较为彻底,新规带来的冲击影响有限,而其相对竞争力有所加强。

3、在政策过渡期内,部分现有高定价利率产品仍有可能受到追捧,预计行业保费增速短期内仍将维持;而过渡期之后保费增速则可能有所放缓。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