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人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指导意见》从绿色金融定义、绿色金融产品界定、财税支持、绿色基金、资本市场、碳金融、PPP、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做了全面部署。1)通过市场化的制度安排,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发挥PPP投融资模式在绿色产业发展的主导作用。2)建立国家级的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信用,撬动更大的杠杆效应,进而降低绿色项目的社会融资成本,提高项目投资回报率,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其中;3)强化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要求,优先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能量,加强上市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治污力度,扩大环境治理的供给;4)积极推进碳金融市场发展,为了实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世界承诺,我国于2017年启动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我们认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环保产业的更快更好发展,通过市场化制度设计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有效扩大行业需求,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环保产业中来。我们看好两个方面机会:1)PPP在绿色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预计每年绿色投资在3-4万亿,而财政资金只能覆盖15%左右,大部分还需要社会资本。建议关注PPP龙头(东方园林、碧水源),区域龙头博世科、天翔环境以及天壕环境(大平台+技术)等;2)在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上掌握核心技术标的三聚环保、神雾环保、三维丝。
政策解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8月29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次与公众见面。环境税是一种惩罚性质的税种,目的是让产生污染的企业为此付出代价。通过调整环境税收政策,排污企业将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环保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无疑是政策制定者希望看到的。但也可能有的企业想,既然缴了环境税,就买了“排污权”,在排污数量和浓度上并不减少。这就需要将排污量的多少体现在环境税的具体征收标准上,防止企业缴了税反而多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