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力帆股份7月21日晚间公告称,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完善及修订,并于7月21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其中,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2亿元下调为不超过28亿元,发行数量上限由4.30亿股下调为2.68亿股,发行价格由11.8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0.46元/股。
发行对象方面,公司原发行对象为力帆控股、陈卫、财通资产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基金管理的建信昆仑资产管理计划、泓信资本、西证渝富成长、民生证券、国联证券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力扬实业共9名特定对象,调整后变更为:力帆控股和陈卫2名特定对象,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超过8名的特定对象。
此外,经调整后,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变更为:智能新能源汽车能源站项目、智能新能源汽车16亿瓦时锂电芯项目、智能轻量化快换纯电动车平台开发项目、偿还部分公司银行借款,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7.2亿元、8.9亿元、3.5亿元和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