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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传播:电视及网络视频内容服务提供商

来源:上海证券 作者:滕文飞 2016-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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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业内领先的电视及网络视频内容服务提供商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能量传播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86)。公司主营业务为视频节目研发、制作、发行以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节目相关服务,是一家专注于电视及网络视频内容制作服务提供商。主要产品及服务为电视栏目、纪录片、品牌服务类节目以及电视剧四大类。公司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传播渠道,如电视台、视频网站;另一类为直接客户,如大型企业、品牌客户及政府机构等。公司经营的关键资源主要是以创意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节目,成立以来已先后出品了访谈类栏目《鲁豫有约》、脱口秀栏目《壹周立波秀》、大型原创真人秀节目《超级演说家》、《我是演说家》、《我为喜剧狂》、《鲁豫的礼物》等,2015年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展示真人秀节目《传承者》。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北京卫视、安徽卫视及湖北电视台等中央及地方电视台及所属公司,搜狐、爱奇艺等互联网媒体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借助其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建立了有效的发行渠道,促进和增强了公司自有品牌栏目在全媒体传播和推广。

2016年继续深耕全媒体市场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公司预计2016年在主营业务及经营利润上将会持续稳定向好,持续提升节目研发水平,积极创新研发符合市场预期的大型综艺节目,强化公司对电视栏目、真人秀节目、明星等IP的掌握力度,深耕全媒体市场。

估值结论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新三板挂牌,挂牌券商为中原证券,当前总股本为7,930万股。同时公司以11.00元/股的价格发行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8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目前交易方式为做市转让,由中原证券等6家券商做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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