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期,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新版名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迄今为止第三版危险废物名录。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修订后危险废物名录由原有的49大类400种调整为46大类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此版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点评:
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加大,市场空间稳定,危废处置缺口尚存。本次名录改变是对原有信息进行修改细化,删除重复部分及表述不清部分,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修改后的名录更加符合我国行业现状需要。方便企业和监管部门对危险废物的鉴别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新增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只是对所列危险废物在部分处理环节进行豁免,对危险废物本身性质的界定并未发生改变。名录修订在短期内对危废市场空间并未产生大的影响。
行业门槛高,监管严格利好大型企业。危废处理需要相应资质,技术要求高,行业壁垒相对高于环保其他细分子行业。资金及技术相对欠缺的中小企业较难取得相应资质进入危废处理行业。随着危废市场的进一步规范,资金雄厚、技术实力强的民企和国企将会在市场规范化的进程中获益。
中长期来看,危废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参考美国危险废物管理发展经验:政府通过法律、标准、规范来管理,危险废物名录内容在短期内可能多次修改以满足发展需要。在法律法规和信用机制作用下,企业主动承担危废处理责任并请求第三方机构进行危险废品鉴定。类比我国,相信随着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家对于环境刑事案件的追责愈发严格,名录会进一步扩充规范。相关企业对鉴别和处理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会有更多第三方机构鉴定及危险废物处理需求,危废处理行业空间进一步扩大可期。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力度低于预期,项目拓展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