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新三板分层方案发布,分层标准增加融资要求。
5月27日,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6年6月27日起正式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管理办法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分层标准有三方面较大的变动。首先,存量挂牌公司分层标准中,差异化标准一删除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标准三中“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改为“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并加入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限定条件”。其次,共同标准中增加了“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最后,增加了申请挂牌公司直接进入创新层的条件,与相比存量公司分层标准基本相同,仅对挂牌融资额、发行对象做了适应性修改。
创新层公司1000家、市值1万亿元左右。
根据管理办法中的分层标准,共有1000家左右公司符合创新层要求,总市值1万亿元左右,自由流通市值2000亿元,预计未来每月创新层新增挂牌公司15家、新增自由流通市值70亿元。现有挂牌公司多数规模偏小,行业分布以金融、信息技术和工业为主;潜在挂牌公司数量较多,集中在信息技术行业。
分层影响:资金分流和比价效应小,促进产业发展。
分层对A 股影响:资金分流和比价效应都较小,将挤压并购套利空间,企业挂牌融资利于产业发展。市场预期的转板机制和降低投资门槛短期内不会出台。
第一,现有和潜在挂牌公司对资金分流较小。目前新三板成交额不到A 股1%、近一年募集资金与A 股比例在10%左右。
第二,创新层和创业板是不同的市场,适用的估值指标不同,流动性溢价不同,价格不完全联动,不宜直接比较PE、PB 等指标。
第三,创新层推出会降低A 股上市公司的并购预期、压缩并购套利空间,其中潜在挂牌公司多的行业受到的影响较大,如互联网行业。
第四,企业挂牌融资促进产业发展,规模效应大于竞争效应,上下游产业将受益,其中互联网及其上下游产业受益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