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证监会周五(4月8日)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如图表1所概述,新规调整并增补了2012年发布的现行指标。核心内容涵盖了四大监管指标,包括风险资本准备比例(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不得低于8%),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和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证监会可以动态调整这些指标,作为逆周期控制工具。具体执行日期尚未确定。
分析。
虽然资本杠杆率是一个新引入的工具,但是证监会表示,新规征求意见稿旨在将两年前作为行业自律措施引入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落实成文。新规的部分目的包括解决近年来的新业务发展,例如客户融资(例如两融交易和股票质押贷款)和金融衍生品市场,推动券商监管更向巴塞尔III监管框架靠近。
我们认为新规的执行或将带动券商在中长期内开发更多基于资产负债表的业务和新业务,因为:1)基于有所调低的净资产/负债要求,调整后资产/权益理论上限将从6倍升至11倍(我们研究范围内券商的2015年均值为3.7倍);2)净资本/净资产要求从40%下调至20%(行业水平为86%);3)假设行业的净资本/净资产为80%,则8%的最低杠杆率要求意味着资产/权益上限约为10倍。尽管如此,我们认为流动性比率,特别是净稳定资金率将要求券商寻求更稳定的长期资金基础(例如权益和长期负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券商开发资本中介型业务的能力(就进入资本市场和资金成本而言)。
影响。
从短期来看,新规对于券商资产负债表和盈利的影响可能有限,因为融资融券(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杠杆率上升的主要推动因素)需求增长平淡。不过我们注意到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发展部分抵消了两融业务的疲弱。从中长期来看,我们认为拥有多元化业务条线和资金渠道的券商有望从监管放开中获益更多,因为净稳定资金率的流动性要求有利于那些有能力发行更多长期负债的券商。鉴于我们所研究券商的资本金状况,我们认为它们都可以满足最新的资本金要求。买入海通证券H股和中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