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根据证监会意见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战略新兴板的设立搁置。此前,战略新兴板的准备工作一直被认为正在顺利进行:2014年3月,上交所报送战略新兴产业板的初步方案;2015年6月,国务院文件提出要推动建立战略新兴板;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战略新兴板。
按照原先的规划,战略新兴板旨在扶持战略新兴产业,提高企业直接融资,并将成为注册制发行的“试验田”,与注册制同步推出。战略新兴板面向中小企业中规模更大、相对成熟的企业,淡化了盈利要求。对于一些在海外退市的中概股来说,战略新兴板会是其在国内上市的有效渠道。
这一消息主要影响潜在上市企业,导致壳资源涨价,并且对定位类似、可能形成竞争的新三板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