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中国社会4部门总债务中计算的金融部门债务包括两个部分,即其他存款性公司对存款性公司的负债和非银金融机构对存款性公司的信贷负债。出于金融机构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在此对其进行分拆。对于非银金融机构,其债务数据与分部门计算中的保持一致。对于其他存款性公司,我们集中关注央行每月公布的其他存款性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从总债务中剔除存款、国外负债和实收资本,因此,在债务规模测算上会有一些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