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为市场承担风险的同时也需要积极寻找自身风险转移的路径。目前我国保险公司风险转移路主要还是集中在再保险领域。传统再保险风险承担者是再保险公司,也就是说风险在保险行业内部进行消化,而以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方式来分散风险,风险承担者为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实现了保险业的跨市场风险转移。
在“偿二代”下,再保险的风险转移得到了很好度量,再保险可以很好地帮助保险公司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再保险通过降低直保公司负责来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充分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通过风险转移可进一步分散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促进保险业发展。
2006年我国再保险公司分保费收入为210.67亿元,经过5年快速的发展,2014年我国再保险公司分保费收入为1518.5亿元,相比2006年增长620.80%。如此快速增长的背后依然存在需求缺口。2014年我国再保险的需求缺口在12.62%的水平。我国本土再保险市场需求缺口比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我国本土再保险公司主体少,技术服务成熟度不高。
和国外保险市场相比,我国保险业分保率处于低位。从分保率来看,我国再保险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财险的再保险,可以说在国家不断重视再保险市场和完善再保险市场法律制度下,我国再保险市场才刚刚起步。因此必须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再保险市场发展经验和监管体系,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助力再保险市场的发展。
巨灾债券相当于内嵌了一个看涨期权,这个看涨期权与特定的巨灾事件挂钩。如果时间发生,由SPV运作产生的收益来补偿保险公司的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债券投资者的本金同样处在风险中,如果巨灾事件发生的损失非常大,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巨债债券投资者本金和收益都是处在风险暴露中的,因此风险相对一般债券的风险高,存在一定的风险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