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有关个人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的通知,主要规定如下:
1) 账户开立。继续执行实名制。但央行表示,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例如人脸识别)可作为查验申请人身份信息的补充手段。只要身份信息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即可申请I 类账户。但是,央行并未对银行工作人员为核实身份而必须履行的职责做出明确要求。我们认为未来“面签”仍是必须的。
2) 账户分类管理。根据账户开立的方式,将账户分为三类(从2016年4月1日期生效)。
3) 改进银行账户服务。鼓励银行对通过网银或电话渠道办理的资金转账业务免收手续费。自2016年4月1日起,假如银行未免除此类费用,央行将对其使用央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相关业务收取费用。
中银国际评论
1)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应有助于互联网银行和直销银行更高效的获取客户。尽管央行仅允许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作为补充手段,该技术仍无法单独用于开立全服务账户,即I 类账户。不过,央行已预留了空间,只要银行工作人员当场核证该过程,那么I 类账户就能够开立。我们认为部分银行的直销银行部门和互联网银行未来有可能建立一个低成本获客渠道。
2) 微众银行(未上市)等纯粹的互联网银行运营商可更自由的开发Ⅱ类和Ⅲ类账户。纯粹的互联网银行可通过与Ⅰ类账户绑定来获得Ⅱ类和Ⅲ类客户。
由于Ⅱ类和Ⅲ类账户无法存取现金,更为重要的是,其转账也受到限制,因此从长期来看,互联网银行的存款可能无法实现快速增长。但是,互联网银行更有可能通过开发理财产品以符合资本要求。我们认为互联网银行仍可通过表外产品来获得发展。长期而言,他们必须开发部分低成本分支来获得高价值客户并发展表内资产。
3) 由于互联网银行业务收费下降,银行利润将收到轻微影响。我们预计互联网转账业务的当前费用收入非常有限,银行佣金费用的下降非常小。但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客户将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和结算,免费转账将限制未来的结算收入增长。
4) 民生银行(1988.HK/港币7.84, 持有; 600016.CH/人民币9.44, 卖出)和中信银行(0998.HK/港币5.08; 601998.CH/人民币7.64, 持有)等发展直销银行业务的股份制银行将从新规中受益更多,因为他们可开发更多的零售客户并提供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