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GCL,3800HK/港币1.23,持有)与协鑫新能源(GCLNE)(451HK/港币0.46,未有评级)近期公布了供股计划,2015年12月16日,双方就此事举行了简短电话会议。管理层强调(1)筹集资金的目的是减少非人民币负债(2)集团未来发展重心更偏重保利新能源,此次供股筹集到的资金只能满足2016年资本支出需求的一半。虽然供股与特殊股息并不冲突(除息日为2015年12月21日),但我们仍认为此举会削弱特殊股息的吸引力。维持对保利协鑫能源的持有评级,理由是光伏补贴问题依然给本行业带来不确定因素,且我们对公司在除息日之后的股价表现有所顾虑。
可能通过进一步股权融资来开发光伏电站
协鑫新能源计划在2016年新增2-2.5吉瓦光伏装机,但据我们估算,此次融资只能支持1.3吉瓦的光伏项目开发。假设单位成本在7.2人民币/瓦,2016年资本支出总需求为180亿人民币,其中36亿人民币(20%)需要通过股权融资获得。通过此次供股计划,保利新能源将筹集到23.4亿港币(19.5亿人民币),其中约有10亿人民币将被用于2016年资本支出,因此明年的融资缺口约为26亿人民币。管理层表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包括与平安信托签订的股权基金协议以及资本支持证券。
筹集资金用于减轻外债风险
据保利协鑫能源介绍,之所以在这个时间进行供股,主要是因为担心人民币贬值风险,所以决定减轻外债压力,增加公司的现金头寸。保利协鑫能源准备将此次供股筹集到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外债。截至昨日公司有价值120亿港币的美元债。
特别股息与供股无冲突
为了既能在处置非核心业务之后回报股东,同时也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保利协鑫能源将供股安排在2015年12月21日除息日之后,此次供股的除权日定在了2015年12月29日。因此投资者可以在12月22日获得特殊股息并卖出股份(12月21日之前买入),从而避开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