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开铸实际控制欣龙控股之后,即遭到诸多质疑。12月16日,针对股权转让价格过低、旗下资产经营惨淡、收购人不具收购资格等问题,欣龙控股连发两道回复函一一回应。
按照协议,海南永昌和拟收购欣龙控股控股股东海南筑华77%股权。交易完成后,自然人郭开铸成为欣龙控股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2.238%股权。据保守估算,仅欣龙控股12.238%股权价值就超过6亿元,而海南永昌和收购海南筑华77%股权的对价仅为2178.33万元。对此,深交所亦予以了关注。
欣龙控股今日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称,收购为承债式收购,收购完成后,海南筑华仍有高达5.64亿元的债务。尽管其持有欣龙控股9009.8万股股份,但其中9004万股已质押给了债权人,且由于海南筑华近年来一直持续性亏损,资金极度紧张,其所持有的股权随时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同时,虽然海南筑华目前是欣龙控股的控股股东,但其仅仅持有欣龙控股16.73%的股权,只属于相对控股。转受让双方经协商,同意按评估值作价2178.33万元作为受让的交易总价,并没有“过于便宜”。
针对郭开铸旗下资产大多停产半停产的问题,回复函解释称,郭开铸控股海南同泰丰实业有限公司,并且通过海南同泰丰控股了海南永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东昶实业有限公司、海南欣安实业有限公司及海南欣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四家公司。除了海南欣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外,其他公司主要是从事房地产开发、装饰工程、贸易等相关业务经营,目前的确处于停产状态。不过,郭开铸间接控股的海南欣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尽管目前尚在生产部分药品,但投入更多的是做了大量的生物制药、昆虫制药、基因免疫药物的前期研究及产品研发,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郭开铸表示,欣龙控股在2014年度确定了“大健康大医疗”的发展方向,而其个人早年间就已经是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四川长征制药厂的厂长,具有较为专业的药企经营经验和丰富的医药界社会资源,这些宝贵资源和有利条件无疑对于欣龙控股往“大健康大医疗”方向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极具价值。
同时,深交所关注函亦对郭开铸近三年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分,其收购行为是否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表示了关注。
据披露,因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欣龙控股及其董事长郭开铸于2014年6月27日收到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欣龙控股及郭开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对欣龙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郭开铸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此,欣龙控股称,已就关注函所涉问题专项向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海南方圆律师事务为此于12月11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海南永昌和本次收购海南筑华77%股权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不存在该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