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 昨日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制度完善作出部署,提出了当前发展全国股转系统的总体要求。《意见》明确要坚持新三板独立但不孤立的市场地位,涵盖了融资、交易、市场分层、主办券商管理等健全和创新市场制度体系方面的内容。
对于新三板市场性质和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定位,《意见》指出,要坚持其独立市场地位,公司挂牌不是转板上市的过渡安排;但新三板也并非孤立市场,应着眼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研究推出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开展推荐业务试点,探索建立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对接机制。
周五晚间,证监会公告称,前期暂缓发行的28 家首发公司中,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 家公司已完成会后事项程序和重启发行备案工作。其中上交所5 家,深交所中小板3 家,创业板2 家,将陆续刊登招股意向书。这意味着首批10 家IPO 公司正式重启新股发行。已经进入缴款程序的10 家公司最快下周四申购,预计冻结资金万亿,每个账户顶格申购约需要150 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