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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260亿可转债获证监会核准点评:提升偿付能力,利好公司发展

来源:长城证券 作者:黄飙 2013-1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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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亿可转债发行将显著提高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且可转债成本较次级债低,可减轻公司的费用负担。但可转债转股后将稀释股东利润,对股价有一定负面影响,考虑到转股周期长达5年半,短期对股价负面影响有限。总体而言,该事件利好公司。我们看好公司成熟的金融综合平台在金融混业和金融互联网趋势下的优势和发展前景,预计2013、2014年每股EV为43.34元、49.84元,每股一年NBEV为2.31元和2.54元,当前股价对应的2013、2014年的P/EV为0.88倍和0.77倍,NBEM为-2.29倍和-4.57倍,公司估值安全,维持“强烈推荐”评级。

事件::昨日,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批文《关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历史回顾:此为保险行业首个可转债发行计划。早在2011年12月21日中国平安董事会即已通过拟发行不超过260亿元的A股可转债,并于2012年5月17日获中国保监会批准。且为了配合中国平安发行可转债的计划,保监会于2012年5月31日发布《关于上市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可转换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允许上市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可转换债,并且在转换为股份前可计入公司的附属资本。但受证监会股权类融资暂停影响,中国平安的可转债发行迟迟未过会。今年2月8日是其可转债发行决议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中国平安不得不在2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可转债延期12个月”的议案。今年3月27日,中国平安发行可转债的申请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11月14日,获得证监会批文。至此,中国平安时隔将近两年的可转债发行计划终于尘埃落定。

可转债发行后平安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显著提升:公司表明该项融资将用互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保监会批准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截至2013年6月30日,平安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2.7%,逼近150%的警戒线。静态模拟来看,如果260亿可转债在今年6月30日全部计入附属资本,则集团偿付充足率将达到181.2%。

可转债较次级债成本低,较公开或定增对市场冲击小:根据公司2011年12月份的董事会决议,此次可转债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一般5年期平均利率为5.5%,因此可转债成本显著低于次级债,并且可转债转股后将永久性增加资本金。但同时,可转债转股将稀释股东利润,不过,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6个月后的可转债存续期,即有5年半的转股周期,周期较长,因此与公开或定增相比,对市场的冲击要小。

风险提示:可转债发行失败风险,股市、债市下跌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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