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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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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4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指明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规定要点:

1、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2、委托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3、受托机构: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4、托管机构:指接受养老基金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5、投资管理机构: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6、投资比例(按公允价值)规定:

投资一年期以上相关存款、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135%。

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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