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拟收购江苏省沭阳县25MW已并网光伏电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易事特、金易盛阳和清水河公司(在江苏省沭阳县刘集镇拥有25MW已并网光伏电站)就深圳永晟收购易事特、金易盛阳持有清水河公司股权一事于2015年7月22日签订了《江苏沭阳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约为2.2亿元;若符合收购要求,则公司收购价格不低于8.45元/W。
公司公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0.3173%-2%的公司股份:自2015年7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拟直接或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为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73%-2%(100万股-630万股)。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沈少玲女士及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陈永弟先生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光伏电站项目接连落地,装机规模超预期空间较大:2015年以来,公司光伏电站项目接连落地,除了此次拟收购的25MW项目之外,还包括浙江湖州106MW项目、攀枝花65MW项目、合肥60MW项目,加上2014年的160.2MW项目,合计已达416.2MW。公司拟增发募集资金在浙江、安徽、四川三地加码200MW分布式光伏,显示出公司转型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坚决态度。此外,公司还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在3年内合作实现不低于1GW的光伏建设规模,总投资约80亿元。公司在2014年制定了三年内实现装机并网发电1GW的基本目标,我们认为超预期空间极大。
打造能源互联网+金融的双重平台: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强度大、资金密集,有着金融产品的属性。除通过银行一般授信外,公司有望积极开展项目融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并购基金、发行企业债、定向增发、众筹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资本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在确保资金来源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创新光伏电站的投融资模式,挖掘光伏电站的金融属性。公司与华为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计划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将新能源电站与互联网有机融为一体,致力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投资和融资生态系统,实现绿色低碳生态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计划积极推进以微网为中心,按区域大园区整体规划、整体开发,以微网技术形式接入电网中并网运行,提高分布式电站的利用效率和参与电力市场的能力,减少分布式电源的间歇性对电力系统的影响,提高运行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高效率同时提高投资收益。
实际控制人与董监高大幅认购增发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彰显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等计划通过大幅认购增发股份向公司注入现金,彰显其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此次实际控制人拟增持0.3173%-2%的公司股份,将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高度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亲自挂帅光伏业务,结合专业的光伏团队,我们看好公司在电站领域的管理水平与执行能力。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5-2017年的EPS分别为0.64元、1.00元和1.32元,对应PE分别为25.2倍、16.1倍和12.2倍,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45元,对应于2016年45倍PE。
风险提示:地面电站备案或发电量不达预期;分布式项目推进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传统业务复苏不达预期;新业务布局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