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宣布该办法从2015年6月2日起实施。大额存单获准发行已在市场的预期之中。我们重申大额存单的发行将加快利率自由化进程(正如我们在2015年5月18日的报告中的表述:“央行可能会允许银行发行大额存单”)。近期而言,我们预测大额存单发行将有助于银行更主动地获取资金,尤其是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的中型银行能够在低利率周期中获得部分长期资金。长期来看,发行大额存单可能会造成融资成本上升,从而对银行净息差产生负面影响。同时,随着主动负债的增多,流动性风险可能有所降低。
《暂行办法》要点
1)什么是中国式大额存单?大额存单被视为普通存款,属于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它们被计入法定准备金的存款项中。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5年、2年、3年和5年。大额存单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包括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形式。大额存单可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并被用作抵押物。在首次发行大额存单前银行应将年度大额存单发行计划上报人民银行。如有必要,银行可申请调整发行计划。
2)由谁来发行大额存单?人民银行宣布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内的存款性金融机构均可发行大额存单。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性银行将获许发行大额存单。由于个人和企业获准购买大额存单,这是政策性银行首次可以通过吸收零售类存款获取资金。我们相信未来存款竞争将更加激烈。初期仅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10家核心单位成员有权发行大额存单。之后,其余93家成员也逐步获得批准。
3)谁是大额存单的买方?非金融机构,例如个人、非金融企业和机关团体均可购买大额存单。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也被获准购买。值得注意的是,从目前公布的文件推断,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如共同基金和信托公司可能无法购买大额存单。
4)只要发行量和流动性足够,大额存单的发行和交易将帮助我国建立资金收益曲线。浮动利率大额存单将以SHIBOR为利率基准,未来这将有助于我国建立更加市场化的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大额存单市场建立后,我们认为央行最终将取消存款利率上限。中国或可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利率自由化进程。
5)我们认为大额存单有助于银行更主动的获取资金,而不只是被动地接受存款。同时,银行存款成本可能会随着大额存单发行比例的提高而上升。由于大额存单流动性将高于现有存款,其利率可能会低于同期的存款利率上浮50%后的利率。同时由于相对安全,其利率可能低于现有理财产品。
我们的观点
1)我们认为,假如流动性良好,大额存单可能会取代一部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但是,由于认购起点金额较高且中期流动性欠缺,我们预计国内大额存单在我国存款规模中的占比较小。截至2015年4月底,大额存单余额占美国银行总存款的16%。但是,在日本该比例仅为8-9%。总体而言,银行融资成本将因此上升,但流动性风险有所下降。假设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为5%,并取代5%两年期定期存款,那么我们预测银行资金成本将上升4个基点。
2)假如大额存单的收益率具有吸引力,那么我们预测部分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也将受到影响。我们认为未来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将有所下降,因为部分此类产品将被大额存单所取代。
3)第一批获许发行大额存单的银行可能会从新工具和目前有限的竞争中受益。我们同时认为需要主动存款的中型银行将更加受益。我们认为兴业银行(601166.CH/人民币17.90,买入)、中信银行(601998.CH/人民币7.74;0998.HK/港币6.55,持有)和浦发银行(600000.CH/人民币17.84,谨慎买入)受益程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