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新闻要点:2014/3/17-2014/3/23 u 事件:3月17日,《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横空出台。这份由支付清算协会向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的《意见稿》中,对支付公司的业务发展作出了严苛的规范,意见稿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而就在此前三天,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暂停支付宝、财付通的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
简评:如若最终管理办法如此,那么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宝宝类产品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了。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监管层根据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将互联网金融划分为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等五个方面,分别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文件草案提出将秉持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
事件: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近日撰文指出,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银行的同业存款与货币市场基金的存款本质上相同,按统一监管的原则,也应参照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
简评:,市场上余额宝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将95%的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并享有较高的无风险收益,庞大的资金形成的高议价能力使得余额宝等产品的同业存款收益率一直相对较高。倘若此类产品的协议存款按照一般存款上缴准备金,则按照我国大型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20.5%,中小型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17%,以及我国统一的1.62%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计算,余额宝8000亿的规模下,收益率将下跌0.92%。然而我们看到天弘基金只充当客户资金的管理者身份,收取管理费,客户直接自负盈亏,天弘基金不承担亏损风险也不以自有资金作保本承诺。相比在传统银行业务,为更好保护银行存户资金安全,银行必须有起码的存款准备金等,而基金管理公司没有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