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证券行业-《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点评:利好IT实力强大的大型券商

来源:安信证券 作者:衡昆 2015-03-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其中明确,证券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证券交易指令必须在证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统内全程处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表示,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鼓励证券公司结合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与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商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同时也高度重视证券公司在利用互联网探索业务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合规及信息安全问题。

网上证券信息系统分为网上证券客户端和网上证券服务端,我们认为,第一,证券公司网上客户端与第三方的接口并没有受到限制。因此,对于具备较强的IT研发实力,拥有网上证券客户端的大型券商在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时,完全可以做到证券交易指令在证券公司自主控制的系统内全程处理,不会发生客户交易信息暴露在第三方系统等监管层担心的风险隐患,因此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第二,部分中小券商与第三方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如果这些券商没有完整的网上客户端,完全依赖第三方机构的客户端,并存在客户端与多个网上服务端连接的现象,按照指引的要求,可能将会受到限制。第三,第三方运营机构中也会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监管层是否对部分实力较强的第三方机构豁免相关要求,目前尚不明确,但不排除这种可能,最终实现大型券商和实力较强的第三方运营机构的“强强联合”。第四,指引对“网上证券服务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的界定,尚存在不清晰的地方,需要后续的更清晰的解释。

行业影响:整体而言,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的方向和思路是不变的,也非常鼓励证券公司结合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与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商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但是,监管层也担心在合作过程中会不会发生一些客户交易信息暴露在第三方系统等风险隐患,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协会的目的在于规范网上证券业务的发展,而不是限制,部分IT能力较强的大型券商可能在这个过程中不但没有收到影响,而且会选择实力强大的互联网企业或者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商合作,取得先发优势,进而加速行业的分化。

投资建议:重点关注具备较强的IT研发实力的大型券商比如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华泰证券等。

风险提示:货币政策持续放松力度不够;创新改革推进速度低于预期;交易量持续大幅萎缩等。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