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旨在规范和强化证券公司高速发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点包括:
(i)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200%。
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
(ii)证券公司应根据融入方和标的证券的具体情况进行差异化风险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盯市机制,密切关注标的证券的风险状况。
(iii)证券公司应当对所有融出资金设置差异化的履约保障比例,并采取措施使该比例维持在约定最低比例之上。
得益于灵活的业务模式和强劲的市场需求,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自2013年5月推出以来蓬勃发展。2014年,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总市值增长271%至5260亿人民币,在整体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包括银行和信托公司)中所占的市场份额由2013年的15%上升至41%。
尽管增长快速,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总余额(2014年预计为1970亿人民币)与保证金融资业务相比依然较小。因此,200%的净资本要求仍为该业务预留了大幅的增长空间,我们估算2014年底行业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与净资本之比为29%。我们预测2015年行业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增长74%至3430亿人民币,相关收入占证券公司总收入5%。我们预测银河证券(6881HK/港币8.37,买入)在拓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上要比H股同业更加激进,因为业务规模目前远远落后。中信证券(6030HK/港币26.55,买入)和海通证券(6837HK/港币17.16,买入)将维持行业平均增速,因为他们2014年的交易市场份额分列前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