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存款保险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了央行制定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已讨论多时,这次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已临近实施。《条例》具体规定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大致框架,但具体费率等细节另外确定。
整体评价: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一部分,利好全行业:
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配套,而利率市场化又是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存款保险在市场多次预测后最终推出,意味着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又取得重要进展。我们在7月16日的研报《最后一枪: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机选择与行业机会》中已经指出,原有的人为低利率体制,本质是由银行补贴产业部门(这往往产生不良资产),再由存款人补贴银行,特许利差的设置是为了弥补银行不良,这一模式并不利好于银行业。因此,我们指出,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是对旧有体制的打破,根本上利好于银行。11月21日央行继续上浮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存款保险同步推出也符合预期。
政府对存款的隐性担保不会立即消失:
存款保险的原理,是由于存款这种银行负债带有很强的公共品属性,因此国家开办存款保险,代为偿付危机中银行的存款人,是一种政策性保险。理论上,实施存款保险后,政府对银行存款再无隐性担保,银行可经由法律程度破产。但正是由于存款的公共品属性,政府在银行出现危机时绝不可能撒手不管(即使美国亦是如此),隐性担保永远存在。况且,我国大中型银行和大多城商行均为国有控股,政府隐性担保不会立即消失,存款保险的实质效果将在银行业国企改革取得成效后逐渐显现。
大型银行无忧,中小型银行需应对存款波动:
存款人不可能相信政府会取消对大型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隐性担保,因此大型银行存款不会流失。部分国有的中小型银行也同理。但其他民营的小型银行则可能面临一定挑战,其存款超过50万元的部分可能会流失,这会影响其负债稳定性。作为应对,小型银行往往会加强主动负债,一方面流动性管理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抬升其负债成本。未来有可能出现西方的银行业模式,即小型银行向大型银行批发资金,用于投放信贷,负债成本上升,但因其信贷主要投向高收益的中小企业,利差仍有保障。
而若小银行真的破产,按照我国曾有的作法和《条例》规定,可能由大银行接管,存款安全仍有保障。
投资建议及风险分析:
整体上,我们欢迎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而存款保险作为利率市场化的配套措施也同步实施。市场化改革整体利好于银行业,我们维持行业“增持”评级。主要风险在于改革步伐如果过于激进,可能会有负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