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点评:1)全国多地污水处理费存在上调空间:全国大部分地区政府所征收污水处理费低于《通知》要求,全国30个重点城市中(拉萨由于数据缺失未计入),只有1/5的城市的居民污水处理费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便于统计,以工业污水处理费表征)达到0.95元/吨和1.4元/吨,随着各地污水处理费的上调,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将得以提升,从而保障污水处理项目投入,同时为污水处理公司上调污水处理费提供机遇;2)乡镇污水处理市场显著受益:乡镇污水处理费的提高和扩容将缓解长期制约乡镇污水处理市场发展的资金困局,预计未来乡镇污水处理率将显著提高;3)污泥处置费有望落实: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再次强调污水处理费要涵盖污泥处置成本,随着地方政府支付能力的提升,污泥处置的市场空间有望打开;4)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未来有望释放更多政府项目;5)实行差别化收费,利用价格杆杠倒逼企业提高污水排放标准。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污水处理费的上调首先将提升地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保障污水处理项目投入,同时也为水务运营公司上调水价提供机遇,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提标改造和资产注入做好铺垫,水务公司的平台型价值有望进一步体现。未来,随着水十条的出台和PPP模式下地方政府项目的释放,环保水务板块有望迎来政策红利+业绩驱动的双重正向刺激。坚定看好环保水务板块,重点利好水务运营公司(首创股份、中原环保、瀚蓝环境、中山公用、洪城水业、创业环保、兴蓉投资、武汉控股和重庆水务等),长期来看,水务工程公司(碧水源、津膜科技、兴源过滤、国中水务、中电环保、巴安水务、万邦达等)也有望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