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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实控人解除一致行动 硕世生物控制权变化

(原标题:三名实控人解除一致行动 硕世生物控制权变化)

硕世生物(688399)的控制权生变。

硕世生物7月29日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一致同意,各方于2015年12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自2026年7月29日起提前终止,各方在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如适用)决策中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房永生一人。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房永生系硕世生物控股股东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但并非第一大出资人。

简历显示,房永生出生于1954年12月,1995年至1999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至2015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2015年退休。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硕世生物董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2023年9月,任硕世生物董事长;2023年9月起任硕世生物董事、名誉董事长。

目前,房永生未直接持有硕世生物股份。房永生担任闰康生物、泰州硕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泰州硕源”)、泰州硕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泰州硕康”)、泰州硕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通过上述合伙企业,房永生合计支配硕世生物4002.36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24%。其中,闰康生物持有硕世生物3417.0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53%。梁锡林、泰州硕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房永生持股99%)、房永生分别持有闰康生物71.88%、20.13%和7.99%的份额。

梁锡林不直接持有硕世生物股份,且未在公司任职,其以有限合伙人身份间接持有闰康生物、泰州硕源、泰州硕康相关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王国强持有硕世生物1083.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73%。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王国强的持股不再计入(硕世生物控股方的持股),房永生间接控制硕世生物4002.36万股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过,硕世生物在7月29日晚同步披露,公司收到梁锡林的《告知函》,获悉梁锡林作为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梁锡林称,闰康生物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各方经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上市公司称,若法院最终判决解散闰康生物,房永生将不再担任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进一步发生变更的风险。

以闰康生物的股权结构来看,若该公司解散,梁锡林作为第一大出资人有望拿到硕世生物2400多万股股份,持股比例近20%。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公司目前的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硕世生物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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