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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公募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优化调整已完成

(原标题:* 首批公募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优化调整已完成)

自2026年3月1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正式施行以来,公募基金行业稳妥有序推进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优化调整工作。

截至目前,已有12家基金管理人完成首批产品的修改公告,覆盖权益、债券、FOF等多种类型。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运作和业绩评价的重要参照。对基金而言,它有助于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约束投资行为;对投资者而言,则是识别产品风险收益特征、衡量管理人真实业绩的重要依据。

谈及本次调整的核心,业内人士表示,重点在于提升业绩比较基准与产品的适配性。调整后的基准将更准确地反映基金的投资目标与投资风格,推动产品定位与投资行为保持一致,压缩风格漂移空间;同时降低投资者认识和比较产品的成本,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随着基准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人将更注重坚守既定投资策略,投资行为趋于规范;投资者也有望在清晰的业绩参照之下,逐步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减少盲目跟风。

针对市场关注的调仓问题,本次调整坚持“以调整基准为主、尽量不调整持仓”的原则,主要依据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完善基准,并不要求投资组合向新基准看齐。据介绍,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安排保持不变,调整不涉及集中调仓行为。此外,监管为存量产品调整设置了一年过渡期,各机构可分批次、分阶段推进,确保平稳衔接。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业绩比较基准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将更加清晰,行业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有望持续提升,更好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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