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687 号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 2 号深华科技园厂房 1 栋 401; 何伏信,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申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古定文,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1 — 2026 年 1 月 31 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1250 万元至-7500 万元。3 月 18 日,美芝股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将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9800 万元至-13200 万元,同时,因新增预计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7500 万元至-4000 万元,美芝股份首次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月 29日,美芝股份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1363.30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246.62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自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美芝股份未在《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同时,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美芝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第 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美芝股份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美芝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 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伏信、总经理何申健、财务总监古定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美芝股份、何伏信、何申健、古定文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美芝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5 月 15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