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自5月1日起对所有 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4月2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商务部表示,这是中方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性安排。
2024年12月1日起,中国就给予包括33个非洲国家在内的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此次公告则明确在未来两年内将税惠范围拓展至其余20个同中国建交的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至此,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和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待遇的主要经济体。
商务部表示,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是中方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成果,筑牢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创新举措,必将为中非贸易投资合作和非洲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秦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