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60 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6〕44 号),你们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经查,2022 年至 2024 年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或公司)向同一客户同一项目提供设计、设备、施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应用错误,导致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你所在苏文电能年报审计中未恰当评价该类业务采用会计政策的合理性,未识别出该类业务收入确认存在错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上述行为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的规定。 1 宋明华、王萌、葛伟俊、徐立群作为苏文电能 2022 年至 2024 年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请你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以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扎实做好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执业质量。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4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