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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

证券时报记者 聂英好

2026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总裁陈保华围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加快完善国产新药参比制剂遴选政策、加快推进生物类似药豁免部分临床试验等议题提出建议。

陈保华表示,目前,国家在参比制剂标准制定、遴选程序规范等方面有了较为明确的框架指引,然而,当前参比制剂遴选对于国产新药纳入参比制剂目录的政策尚不健全,不仅制约了行业发展,而且削弱了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选择性。

近年来,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下,我国制药企业新药研发成果丰硕,在肿瘤、心血管等多个治疗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但目前仍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部分原研药企在专利到期后,并未积极推进国产新药纳入参比制剂目录,借此延缓产品的生命周期、长期独占市场的一种策略和手段,以获得更高的定价权和更多的利润空间;二是部分疗效不佳的独家产品,由于缺乏参比制剂,长期独占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陈保华建议,对于专利到期的国产新药,应采取行政与法律相结合的强硬措施,明确规定将其列为参比制剂,或责令相关产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再评价工作,若再评价结果显示其质量和疗效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则予以淘汰,避免其长期垄断市场。

陈保华表示,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定,其核心目的在于为仿制药的研发与评价提供科学、统一的基准,以保障仿制药在质量与疗效上与原研药具有高度一致性。因此参比制剂不应被异化为保护药品知识产权的特殊工具,而应回归其本质功能,专注于促进药品质量的提升与可及性的增强。这对于打破市场垄断、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应该高度重视。

同时,陈保华还带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议案》,该议案建议对第四十二条、第九条、第七十五条及第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进行局部修订与增补,旨在系统性地解决医药行业激励创新、促进竞争与保障公共健康之间的制度失衡问题,以法治力量护航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陈保华提出四项具体修改建议,一是增设药品专利权补偿期间“出口豁免”规定的相关内容;二是增设“期末放弃”规定;三是完善“BOLAR例外”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规范专利权人和仿制药申请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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