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粮食第一股” 4高管被追责)
“中国粮食第一股”金健米业(600127.SH)因原子公司2020-2022年从事空转循环贸易及不当确认收入,三年累计虚增营收超5.86亿元,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4名时任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三年累计虚增营收超5.86亿元
2月4日晚间,金健米业发布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4名时任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过往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等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存在空转循环贸易、不当确认收入等问题,导致公司三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5.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不足50万元,虚增比例均未超过当年对应指标的4%。
公告披露,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于2026年2月4日收到了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相关决定称,经查,2020年至2022年,金健米业原子公司金健营口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14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2020年,金健营口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4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以上两个事项共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22,761.39万元、26,556.59万元、9,295.60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22,750.95万元、26,525.56万元、9,288.44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0.43万元、31.04万元、7.16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1%、-1.19%、-0.16%。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金健米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采取的措施方面,金健米业称,2024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兑现2022年7月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于2024年6月30日前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以及支持上市公司聚焦粮油主责主业,金健米业与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置入了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和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将从事饲料贸易业务为主的3家贸易公司(含金健营口有限公司)置出,公司进一步聚焦粮油主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截至2025年三季度,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为1.65亿元,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6.94%,较2024年末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29.42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营入下降26.82%
公开资料显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控股的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也是我国粮食系统首家上市企业,号称"中国粮食第一股" 。
从金健米业过往财务数据来看,2023年公司净利润终于结束两年亏损实现盈利,2024年却出现暴跌。2021年至2024年,金健米业分别实现净利润-2327万元、-5082万元、1388万元、223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73亿元,同比下降26.82%;归母净利润1255.43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585.01万元,同比扭亏。
其中,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99亿元,同比下降30.2%;归母净利润为89.0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为聚焦粮油食品加工主业,于2024年年末完成了与控股股东的资产置换,从事饲料贸易业务的原子公司已置出,从而导致公司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