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65 号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 2023 年、2024 年董事薪酬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4.1.11 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2.3.1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12 月 19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