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钱林弟、李忠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钱林弟、李忠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18 号钱林弟、李忠人: 根据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公告,2021 年 10 月 22 日,董事长钱林弟、董事李忠人等公开承诺,截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应收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 18832.72 万元,如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无法足额兑付,由此造成的资产减值损失由承诺人承担,并在 2023年至 2025 年分三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实际损失金额的20%、30%和 50%,支付时间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60 个工作日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18832.72 万元,承诺人应在 2022 年至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60 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 3766.54 万元、5649.82 万元、9416.36 万元。第一期和第二期款项合计9416.36 万元,已按期支付给公司。截至目前,第三期款项中尚有 9406.72 万元逾期未支付,其中,钱林弟、李忠人分 1别尚有 7990.64 万元、1177.25 万元逾期未支付。 钱林弟、李忠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7.1 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9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