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37 号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现场检查情况及本所查明的事实,你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营业收入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居间费核算不准确;部分抵债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规范;使用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个别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划分错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4.1.1 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第 5.5 条的规定。 1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8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