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强化公司治理结构)
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该细则明确规定了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在董事选举中的话语权。
根据细则,董事候选人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选举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独立非执行董事两组,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其投票权。在差额选举中,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且票数较高的候选人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补选。
此次实施细则的通过,标志着长城汽车在公司治理透明度和股东权益保护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和公司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