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易定宏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易定宏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05 号易定宏: 你作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山鼎”或“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宏阳”)间接控制华图山鼎。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以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2021 年 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你持有的华图宏阳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截至目前,累计质押比例为 97.8%,累计司法冻结比例为 100%。你在华图宏阳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可能导致华图山鼎控制权发生较大变化情形时,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3 条、第 5.1.1 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第 4.1.4 条、第 4.1.8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 1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8 月 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