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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鸟音乐与邓紫棋版权争议再升级

来源:网易财经 2025-06-18 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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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蜂鸟音乐与邓紫棋版权争议再升级)

6月18日,蜂鸟音乐公司发布声明,请各音乐平台立即下架涉事重制版歌曲,要求邓紫棋女士团队48小时内删除所有渠道传播的侵权内容。

当日下午,邓紫棋发长文回应“蜂鸟音乐要求下架歌曲”:

和律师团队聊完,我们都有些无奈,只能摊手一笑。其实我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这次重录的法律依据已经很充分了。重录是严格按照我国法定许可的流程进行的。而且,我所有作品的公播权从14岁起就由CASH协会代为管理,这比遇见蜂鸟还早。所以,这些重录版本全球上架是合法合规的,我不会下架歌曲。

此前,邓紫棋于6月12日在社交平台宣布《I AM GLORIA》重录专辑全网上线,并透露与前公司蜂鸟音乐长达6年的版权纠纷。

邓紫棋在长文中回顾,15岁时与蜂鸟音乐签约,由于合约全英文且母亲不懂英语,仅凭信任便签下合约。多年后发现,其所作歌曲的著作权并不在自己手中。

邓紫棋表示,尽管著作权归属仍存在争议,但她作为作者及演唱者应拥有相应版税收入。

然而,过去6年多以来,她从未收到过《泡沫》《光年之外》《我的秘密》等旧作的合法版税。

据了解,邓紫棋与蜂鸟音乐合作达13年。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单方面宣布因蜂鸟音乐严重违约终止独家经理人合约。蜂鸟音乐回应称合约依然有效至2022年,不接受终止合约声明。同年,双方互诉违约,对簿公堂。邓紫棋表示,蜂鸟音乐就她所创作的歌曲和歌词的版权作出虚假陈述,她被迫签署作曲家和歌手合约。她还指出蜂鸟音乐擅自在香港和内地申请将“G.E.M.”和“邓紫棋”注册为商标。

2024年1月,蜂鸟音乐声明拥有邓紫棋103首作品的独家版权,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

据报道,蜂鸟音乐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独立音乐机构。公司成立于2004年,其商业模式是“风险投资性、养成式、单式投注型”,即在社会上搜猎有潜质的素人,在对方年纪很小时签下收益占比极高的长约,然后倾尽公司资源进行投入,同时期只专注一个歌手的培养。

作为专业的音乐机构,蜂鸟音乐公司必然在音乐版权、合同签约、法律法规方面下足了"功夫"。

对此,许多网友和邓紫棋的粉丝表示支持邓紫棋,认为蜂鸟音乐是在利用邓紫棋的名气和作品来蹭热度和牟利,是在侵犯邓紫棋的姓名权和版权。他们希望邓紫棋能够尽快摆脱蜂鸟音乐的纠缠,继续以自己的艺名和风格发展音乐事业。

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蜂鸟音乐的声明是有法律依据的,邓紫棋应该尊重合约和版权,不能随意使用蜂鸟音乐的商标和音乐作品。他们认为,双方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版权问题,而不是在网络上互相攻击和诋毁。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姚欢庆表示,邓紫棋超过6年没收到版税的直接原因是诉讼,邓紫棋和前音乐公司在争音乐的归属。前公司(不支付版税)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无论版权最终归属如何,公司支付给邓紫棋的费用都会大于应当支付的版税,版权在公司,正常支付版税理所当然。

姚欢庆提醒称,任何创作者都要理解著作权,也要靠专业人员的帮助,事先预防的成本也容易,事后的救济往往难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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